监管部门对农村商业银行的定位是服务本地、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应当好支农支小主力军,防止出现经营定位“离农脱小”的盲目扩张倾向。目前,全国共有大约1500家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区县级别的农村商业银行在难以实现跨区发展的监管要求下,与其盯着上市的宏大目标,不如首先脚踏实地服务“三农”。
农村商业银行应在服务“三农”中迎难而上。应看到,农业投入周期性较长、风险较高,农民又普遍缺乏抵押担保物,农村互联网大数据明显不足,金融机构给农民“精准画像”有困难。除此之外,与大型银行相比,农村商业银行还面临资金成本高、资本补充渠道狭窄等问题。
农村商业银行需要直面困难,把根深深扎下去,实现良性发展。农村虽然缺乏抵押物,但每个农民、每家农户都有自身信用。农村商业银行要和农民打成一片,准确掌握农民的信用情况。通过综合考察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大棚、猪舍、鸡舍等来判断每个农户的信用。银行机构要充分运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定期更新发布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规模养殖场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单,积极发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首贷、信用贷。农村商业银行要熟练掌握生猪养殖周期等农业生产常识,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信贷员。
农村商业银行应走与城市不同的差异化发展道路,套用大中型银行的放贷思路去做金融服务显然是不可取的。农村商业银行应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充分发挥小而活、小而快、小而精的特点,发挥出独立法人机构在产品研发、信贷审批等方面灵活快速的优势,在服务“三农”上发力。(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彭 江)
来源:经济日报
免责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