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2012年至2018年,泸州市共申报成功27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在传统村落的利用上,泸州协调好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泸州市印发了《泸州市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方案》,从传统村落建筑修缮示范、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改善、历史环境要素修复、防灾安全保障、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保护实施计划和要求。同时,泸州市各区县已委托相关机构完成了泸州27个中国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划定了传统村落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环境协调区范围,提出了传统建筑保护技术措施和修缮要求,对产业发展、文化保护传承提出了方向性建议。
泸州市对传统村落特别注重保护性开发,在古街、古村落较多的地方,实施建筑风貌控制,力求文脉相传,重现“乡土味道”。目前,泸州市已形成古蔺县二郎镇红军街、纳溪区天仙镇乐道古村等繁华盛景。
“不仅如此,泸州市27个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已有26个村落成功列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范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村镇科有关负责人说,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中央财政支持资金主要用于村落的传统建筑和历史遗迹保护性修缮,建筑防灾减灾、环境综合整治、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以及整体保护、改善传统村落的历史遗存和人居环境。
据悉,传统村落是指拥有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的村落。传统村落承载着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是农耕文明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传统村落衰落、消失的现象日益加剧,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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