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以来,我市全面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压实责任,创新举措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已通过“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排查经营性自建房3.97万余栋。
全方位集中督导。制定《泸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集中督导工作方案》,目前,市专项督导组下沉区县开展集中督导2次,查看了7个区县32个镇街自建房“百日行动”部署推进情况,实地抽查了280栋自建房的归集平台信息录入、安全隐患判断、风险隐患管理措施等情况。
全过程技术指导。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为一线排查人员提供全天候技术指导。先后组织开展了《实施方案》解读、归集系统运用、技术导则实操等多期专题培训,累计开展培训40余次,培训近2000人;市、区县工作专班全天候为基层工作人员提供咨询服务、解答疑难问题,并组织技术人员、乡村建设工匠、第三方鉴定机构等到现场开展“点对点”指导。
全流程闭环管理。按照“控制在源头、消除在萌芽、处置在未发”的要求,推动形成整改督导闭环机制,对照房屋隐患台账,从问题、责任、措施、时限四个方面落实量化管理,由主责部门明确销号标准、查找问题根源、完善整改举措、研判整改效果,严把销号关。
目前,泸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已接近尾声,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李云春要求必须落实8个“必须”:责任必须层层夯实;评价必须对标对表;专业技术力量必须跟进;管控措施必须实;录入进度必须快;数据质量必须好;整治销号必须闭合;长效制度必须同步。泸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督促各区县加快排查进度、严格管控措施、落实分类整治,8月中旬前全面完成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排查和信息录入,12月底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同时,研究制定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强化房屋全生命周期信息集成、安全预警、安全保障,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房屋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