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德街道毗邻县城,有23个村(社区)。过去,由于合法性审查机制未完全建立、审查力量薄弱等原因,街道办、村委会屡屡成为被告。如今,彰德街道组建了一支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党政办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顾问组成的合法性审查队伍,除了对街道本级合同、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涉法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外,还将合法性审查工作延伸到辖区的23个村(社区)。
彰德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只是泸州全市此项工作的一个缩影。作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泸州去年8月全面启动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将基层政府重大决策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同年底,实现全市126个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力量、审查范围、审查机制100%覆盖。
“我们形成了多层级联动模式,各区县建立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并以目标考核倒逼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司法所与当地基层法律服务所实施‘两所共建’,全面增强审查人员力量。”泸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伟表示。
结合各地实际,泸州还创新推出不同审查模式。一是区级总管模式,即由区县统筹主导,指导各乡镇(街道)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二是乡镇(街道)主管模式,即由乡镇(街道)承担主体职责,组织辖区内司法所、法律顾问等力量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三是购买服务模式,由乡镇(街道)购买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服务,承担乡镇(街道)内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截至今年4月30日,泸州市各乡镇(街道)共开展合法性审查1680件次,其中重大决策及规范性文件13件,合同298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决定46件,其他政策、涉法事务1323件。(简宇 郭慧琳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范芮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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