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该作案人的手机中,警方惊讶的发现了一份秘密计划。
经查,犯罪嫌疑人徐某每月初就在手机备忘录里面制定好下个月的作案计划,一到“工作日”,晚上10点徐某准时从家里出发,骑着自己的小电驴,开着导航,凌晨两点左右到达计划好的工作岗位“上夜班”。
据徐某交代,他走(偷)遍了泸县各个乡镇以及泸县周边地区,都是挑那些随意停放在大街上没有人看管的电瓶车,然后把它们牵到偏僻的地方后再下手。每次偷来的电瓶等天一亮就马上送到开电瓶车修理店的温某那里,温某将这些赃物非法回收后,再以更高的价格转卖给某公司,从中赚取差价。
截至案发,徐某已经盗窃了600多个电瓶,获利两万余元,温某获利一万余元。目前,徐某及温某均因其违法行为被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安提示
1、车辆不要停放在偏僻地段,特别是夜间停车,尽量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地或者有监控的地方。
2、上下车后应记得反复检查车辆落锁情况。
3、可以安装防盗盖板、外焊铁条、保护网等,加固车辆电瓶防护措施。
4、不在车里留下贵重物品,引贼惦记。
(平安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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