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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面向社会公开选任72名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日期:2022-04-19     浏览:72    评论:0    
核心提示:泸州市面向社会公开选任72名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即日起符合申请条件的公民均可进行申请报名时间截止到5月17日人民监督员负责监督检察院办案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监督
 泸州市面向社会公开选任
 
72名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即日起
 
符合申请条件的公民均可进行申请
 
报名时间截止到5月17日
 
人民监督员负责监督检察院办案活动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与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协商,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任新一届泸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72名人民监督员中,市级人民检察院直属12名、江阳区8名、龙马潭区8名、纳溪区10名、泸县8名、合江县8名、叙永县8名、古蔺县10名。
 
人民监督员负责监督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所辖区县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
 
人民监督员需具备这些条件
 
此次选任接受公民自荐报名,也可以由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
 
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年满23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公民,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
 
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负责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党委政法委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监督员等不能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
 
原标题:《泸州市面向社会公开选任72名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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