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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开展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联合检查

   日期:2022-03-23     浏览:62    评论:0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对照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项目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进行自查整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民族类资金使用管理,泸州市民族工作部门在收集各区、县自查整改报告的
 为贯彻落实《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对照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项目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进行自查整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民族类资金使用管理,泸州市民族工作部门在收集各区县自查整改报告的基础上,于3月9日10日,联合派驻纪检组赴叙永县、古蔺县,重点对两县2018年-2021年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使用绩效以及2021年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推进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通过查看项目内业资料、资金管理系统、现场督导等方式对项目资金前期工作、资金拨付、联农带农机制建立、项目决策程序、项目移交及后续管护等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发现需整改问题3个。

 

 

检查组要求一要强化资金项目投向。要深入研究省、市关于民族类资金使用管理政策要求,认真分析,准确申报,确保项目资金投入产业发展比例符合相关要求;二要强化资金项目绩效。对项目前期工作要充分论证、对项目推进实施要紧扣绩效,确保资金成效最大惠及民生;三要强化资金项目监管。严格对标省、市工作要求,对民族类资金使用管理落实层层监管责任,确保项目资料完善、项目进度及时、项目实施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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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民宗局_民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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